关于发布《农机认证产品配套柴油机参数补充确认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本站编辑 2023-12-06 09:41:05

 

各相关企业:

根据农机补贴管理部门反馈,目前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中部分农机认证产品技术参数中未包含配套柴油机生产厂、型号以及排放阶段等技术参数,给采信工作造成不便。为对接采信需求,服务广大农机企业,特制订《农机认证产品配套柴油机参数补充确认方案》,现予以发布。

请有关企业根据方案要求,于2023年12月20日前向我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农机认证产品配套柴油机参数补充确认方案

 

北京东方凯姆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农机认证产品配套柴油机参数补充确认方案

一、适用范围

根据农机补贴管理部门反馈,目前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中相关农机认证产品技术参数未包含配套柴油机的生产厂、型号以及排放阶段等技术参数,为采信工作造成不便。为对接采信需求,服务广大农机企业,做好配备有柴油机的植保机械、拖拉机、旋耕机、微耕机、甘蔗收获机等强制性及自愿性认证产品相关参数补充确认工作,制订本方案。

二、时间安排

(一)已上信息平台产品

对于已上传信息平台的产品,生产企业应向认证机构提交补充材料(详见“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

认证机构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补充材料的审核,并上传信息平台。

(二)尚未上传信息平台产品

对于符合采信条件,但尚未上传信息平台的产品(如:尚未发证的初次、扩项、变更等),委托人将第三部分所列材料交组长,并将相关参数补充到技术规格表中,审核组长核实后,交证书管理岗上传信息平台。

未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的产品,不予上传信息平台。

三、提交的文件资料

材料1.承诺书(见附件1);

材料2.农机认证产品配套柴油机参数补充确认表(见附件2);

材料3.所有机型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环保信息公开信息

备注:

(1)以上材料纸质版应邮寄以下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南门)1312室北京东方凯姆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

(2)材料1、2需要企业签字盖章扫描,并与材料3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提交给认证机构项目管理人。电子版文件应清晰、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材料2应同时提交excel版。电子版材料接受邮箱:ocam_office@163.com。

四、技术路线

本次补充参数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认证机构核查相关农机产品的产品规格及关键件明细表发动机参数与企业提供的补充的柴油机厂家及型号的规格确认表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环保信息公开资料是否一致。核查一致的,由核查人在农机认证产品配套柴油机参数补充确认表上签字,加盖机构业务章。

认证机构将核查后的确认表上传到信息平台,并将相关信息汇总,由管理员联系平台运维通过后台更新平台参数。

不符合条件的,认证机构不予更新参数。

五、风险提示

企业应对提交的变更相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我公司将按认证认可法律法规、认证实施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违反农机购置补贴采信认证结果政策的,将按补贴采信政策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农机认证产品配套柴油机参数补充确认表


附件1 承诺书.docx

附件2 农机产品补充柴油机参数规格表- XXX公司.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