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网上提交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的通知

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作者: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7-09-19 09:28:41

  各机构:

  认可中心已于2017年4月11日及2017年5月5日两次将《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知》下发到各机构在认可中心登记备案的邮箱中,同时将相关通知在认可委官网“最新通知”中同步公告。按国税局要求无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电子普通发票的机构,都需要提交开票信息,只有注册登记成功后方可取得发票。

  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机构未按通知要求提交开票信息,请这些机构在9月24日之前务必尽快在指定网站进行开票信息填报。如未填报且已经汇款的机构,我们将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且不办理票据更换,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2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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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事项:

  一、特殊事项:

  1.如您机构无纳税人识别号(针对开具电子普通发票机构),填报时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2.如果您已提交开票信息且费用已交,但在邮箱中未收到电子发票,请登陆www.taxer.com.cn,到纳税人信息交流中心平台右上角,点击“税务”打印此张电子发票。

  二、申请填报开票信息网址及操作流程如下:

http://www.igolden.com.cn/download_huxin/download_cnas.html

  第一步:下载互信1.3(官方下载),下载后自动进入“互信选择注册方式”界面。

  第二步:点击“手工输入”,进入“手工输入信息”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第三步:登录 www.taxer.com.cn

  ,到纳税人信息交流中心平台确认上传信息是否成功。

  如果您在提交注册资料操作时遇到问题,请拨打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20)85555400-0